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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科目分市和区县两级
作为本市中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委今年出台了《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试行)》,规定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其他科目分市、区县两级进行考查。
(一)考试
根据规定,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初中毕业年级考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考试时间语文为120分钟,数学、外语均为100分钟,物理、化学均为70分钟。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总分为120分,物理、化学均为100分。考试日期: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的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当年六月份第四周的周末)举行。
(二)考查
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查由市级考查和区县级考查两部分构成,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市级考查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政治与历史两学科分别独立制卷,实行合场、开卷考查;地理与生物两学科分别独立制卷,实行合场、闭卷考查。政治与历史、地理与生物合场考查,每场均为120分钟。地理与生物考查在八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政治与历史考查在九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市级考查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不合格者准予一次补考。区县级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考查在七年修业结束后进行;生物实验考查在八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体育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完成;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在九年级修业结束后进行。区县级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准予一次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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