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酷 尚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乐活中国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信息内容 【字体:
商务部:环保违法企业将被暂停出口
2007-10-15 7:02:19


有出口产品的排污企业将是环保部门的监管重点。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15日电:继“绿色信贷”、“绿色证券”之后,又一项环保重拳———“绿色外贸”正式出台。商务部昨天表示,日前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将视情况中止环保违法违规企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绿色外贸”新政

  今年以来,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监管部门先后推出了“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如今,商务部也加入到调控之中。“绿色外贸”对环保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那些出口大户将是致命一击,效用等同于强制停产。

  商务部和环保总局发布的《通知》称,“绿色外贸”政策的出台是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发挥各类出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带动作用,有效控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贸易平衡”,为此将推动出口企业“率先提高环保水平”。

  《通知》指出,有出口产品的排污企业加大了资源环境压力,产品出口国外而污染留在国内;另一方面,出口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社会成本,加剧贸易摩擦,助长贸易顺差的不合理增长,给中国产品的形象造成损害。

  直指“两高一资”产品

  环保总局称,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有出口产品的排污企业,尤其是“两高一资”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

  根据《通知》要求,商务部将会把环保总局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下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并授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环保部门提供处罚决定书,暂停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最为严厉的是,在商务部收到有关污染企业的出口业务申请情况后,将根据《外贸法》的规定,中止该企业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并将处罚决定下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据此在相应期限内中止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

  《通知》强调,冶金、化工、水泥、纺织、轻工等行业顺差规模大、增长快,环境问题突出,可率先在这些行业推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定期向当地商务、环保部门报告并随时准备接受检查和抽查。(张明扬)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东方早报 编辑:文婷
相关链接
·沈阳污染企业将面临环保一票否决
·千名儿童天安门广场集会未留垃圾
·中国首部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出台
·统计局:三季度中国企业家信心平稳 逾半乐观
·中国企业景气持续高位运行
·郑根岭:百人拍裸照宣传环保纯属哗众取宠
·辛木:宣传环保非得裸体才行吗
·十余家企业侵权使用鸟巢形象遭起诉(图)
·国家统计局:大中型流通企业领跑国内消费市场
·美刊评出全球十大宜居国家 中国列第84位
·环保总局对甘肃白银等5个地区解除限批
·14名央企高管通过国资委公开招聘上岗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被令停止活动3个月
·农民焚烧秸秆浓烟笼罩济南城 高速公路也被封
·发改委副主任:支持有条件内地企业赴港融资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被罚停止活动3个月
·环保总局通报河北两企业环境违法案:屡查屡犯重罚
·冯永锋:环评公司们的逐利行为令人担忧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
商务部:环保违法企业将被暂停出口
专家称嫦娥一号已确定最佳发射时间
胡锦涛主持召开十七大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图)
台湾上万名同性恋者游行 马英九前往声援(图)
十七大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胡锦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十七大花絮:会场绝迹手机声 李肇星开口索照片
人民日报社论:热烈祝贺党的十七大开幕
十七大特邀代表中包括江泽民等老同志
房产新政会不会加剧垄断?
广深高速公路10月18日起将大修三个月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