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酷 尚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乐活中国
首页>>政务>>政务窗口>>信息内容 【字体:
滨海新区高新企业明年起企业所得税“减二免三”
2007-10-16 15:56:41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16日电:从2008年起,滨海新区新建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企业所得税“减二免三”政策。日前,市政府发布《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财税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 

    根据《意见》,从2008年起的5年内,对滨海新区内新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以地方财政专项补助的方式,对中央和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给予“免二减三”的政策优惠。即前两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同时全额补偿企业所得税缴纳中央部分,后三年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半返还和补偿。

    此外,《意见》要求全面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政策兑现工作,将具有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特点的现代物流企业,具有高端服务技术的现代服务企业以及填补产业行业空白的企业均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依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优惠政策,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使相关企业及时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马樱健)

    相关链接: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财税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意见的通知》(《意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城市快报 编辑:张寒
相关链接
·本市出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
·农委、财政局通知:新扩建种植园获财政补助
·滨海新区新一轮开发开放强势启动
·税务登记程序及办手续所需证件
推荐新闻
明年实施土地新规 村民自有住宅禁卖城里人
供暖设施有效才能申请停热
经营音像品门槛降低了 法规12月1日实施
本市车辆办进京证有新要求
警方全面解读养犬细则
屋顶搭建房屋发现就严办
怎样兑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办理指南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办理指南
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办理指南
最新更新
天津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就医报销热点问题及咨询热线
滨海新区高新企业明年起企业所得税“减二免三”
天津公安局出台三项新举措促进经济发展
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
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明年起施行
天津市即将实行社保新制度 多覆盖四百余万人
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务费投诉处理规定颁布
关于成立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详解个人住房循环贷款要点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