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18日电:日前,东丽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暨聘任仲裁委员大会在玉泉宾馆召开,副区长轧乃利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体成员、区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审理办公室全体成员、全区43个事业单位调研委员会成员以及部分单位人事干部。
据了解,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人事人才工作在改革与创新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人事人才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建立现代人事制度,保障个人和单位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人事人才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紧紧围绕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服务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大局,严格按照仲裁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注重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采取预防调解和及时裁决并重的方式,依照仲裁程序,及时有序地处理好各种人事争议事项。充分发挥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保护个人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为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会上,区领导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做好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就开展好本部门仲裁工作做了发言,同时,为仲裁员颁发了证书,聘任马志忠等3人为法律顾问,铁中林等12人为仲裁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