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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10月27日,云南春城昆明迎来了它的第二个“无车日”。自此,昆明成为全国第一个月月都有“无车日”的城市。然而,月月都搞“无车日”,不免引发了公众的争议,甚至有市民称这是作秀。还有的市民为此提出:“养路费可是交了整整一年,政府规定我有12天不能开车上路,是不是该把多余的钱退给我?”(10月28日《新京报》)
正方
月月无车日秀得好
有市民称月月无车日是作秀,我倒是认为,这个秀不错,因为这个秀能够秀出一年12天的好天气、好环境,难道比仅有一天不好吗?这是客观效果,谁也不能否认,至于出现的问题,我认为,不是这个活动本身有错,而是我们的配套措施没跟上。
报道中说,无车日暴露出我国众多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软肋”。昆明市交警部门承认,目前公交车辆只承担了23.5%的客流量,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需要在公交车设备、管理和调度方面加强努力。我认为,这是好事,可以更好地改善城市的公共交通管理,可以发现更多的城市交通问题,改善的过程,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提升城市公益功能的过程,难道不好吗?至于市民谈到的养路费问题,我认为,应该归还给市民,有两大好处,一是让市民体会到无车日的直接甜头,二是可以让无车日更规范。(殷建光)
无车日重在意义上
事实上,无车日并不是简单的“无车”,而是通过无车日倡导一种健康的出行理念,激发人们对于环保的全新认识。
一月一个无车日不只是为了一日无车、环境的一时改善和能源的一时节约,而是倡导一种健康的、环保的、积极的、文明的交通理念和出行方式,从而达到天天都是无车日的根本目的,这才是无车日的真正要义。当然,这里的无车日并不是完全不要车,而是不行不必要之车,尽量通过公共交通或其他绿色方式出行。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调整税费措施和标准,通过政策推动和经济导向来鼓励绿色出行,让无车日不仅对于多数普通群众,还对于包括全体私家车主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来说都“有利可图”。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政府部门和多数人对天天都是无车日的单相思之苦。(徐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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