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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杆放倒证》“放倒”了政府信用
2007-10-31 17:36:52

    收割自家地里的玉米还要《秸秆放倒证》,这样离奇的事情就发生在河北省成安县。当地政府规定,没有这个证件的农户属于“违规作业”,将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有农民未遵照规定即遭到工作人员的打骂。村民们虽然还是以传统方式收割玉米,但心里都不踏实,害怕日后会受到政府处罚。(《法制日报》10月30日报道)       

    农民收割自己地里的庄稼,竟然横遭“行政干预”,以违规作业为由,动辄对农民非打即骂,面对这种政府的蛮不讲理,我们不禁要问:是谁赋予了你们这样权力?这不是公权滥用是啥?       

    这几年,政府行政行为屡屡遭到百姓的诟病,原因何在?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有些地方政府没有做到依法行政,这些地方政府滥用职权,肆意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但严重侵害了公民的权力,更为重要的是,还在严重透支着政府的信用。       

    不错,作为农民,他们不懂得秸秆的作用,更不懂得秸秆对环保的作用,作为地方政府,对农民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是应该的,但是,绝不能动辄就非打即骂,这样做还有政府形象吗?退一步说,即便农民兄弟没有按照要求去做,也应该先进行这方面的说服教育,也不能动辄就非打即骂,这样做是有损于政府形象的。       

    发放《秸秆放倒证》有无这个必要?在记者看来,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其一,从时间概念上讲,玉米秸秆也就是在秋季里有,过去没有收割机时不是也完全收割了吗?其二,发放《秸秆放倒证》完全是一种行政乱作为。政府缘何热衷于这种《秸秆放倒证》的发放?说白了这是某些地方政府乱收钱的另一种路径。发放一张《秸秆放倒证》政府部门恐怕不会忙无效之劳,他们恐怕要收“工本费”,这无形中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没有《秸秆放倒证》的要办证,有了《秸秆放倒证》的没有按照要求去做,恐怕也要罚款,政府部门的信用便在这种“肆意挥霍”中丧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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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半岛网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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