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日电: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期间,未经审批许可的车载业余电台使用者,需要抓紧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领取执照。从12月1日开始,凡是没有领取执照的车载电台都不得上路使用,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将开展上路检查行动,对非法电台使用者进行严处。
在各媒体发布通告以来,无委会的三部咨询热线每天接待两三百个询问电话,咨询的问题集中在如何申办正规手续上。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迅速增加,社会上自发成立了名称繁多的车友会,其会员使用车载电台或手持电台的比例越来越大。而具备业余无线电操作证和业余电台使用执照的正规业余电台使用者,全市只有1700多人。
据不完全统计,本市目前实际拥有并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人员有1万多人,情况复杂,干扰了正常的通信秩序。为了给明年奥运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的空中电波环境,市无委办和市公安局决定联合上路进行全市大检查。
根据规定,凡在汽车上安装使用无线电台的单位和个人应具有并随车携带市无委办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台执照》,电台工作在市无委办指配的频率上。按通告要求,尚未具有车载电台执照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07年11月30日前到市无委办补办设台手续。11月30日后,凡属违法电台,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因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操作证书》等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很多正在申请办理或补办操作证书的无线电爱好者将因没有操作证书无法在通告期限内办理电台执照面临处罚。
为此,市无委办已经准备给正在补办手续的业余电台使用者发放半年期限的临时执照,申办人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无委办办理手续(暂定为每周一、三、五办理),半年内必须完成相关入会手续,然后到市无委办办理正式电台执照并指配呼号。半年内没有取得操作证书者,临时执照期满后立即停止使用电台,违者依法惩处。
对于没有电台执照又不在通告期限内补办手续而继续使用业余电台者,根据规定,将没收电台设备并罚款1000至5000元。如因非法使用无线电台对正常的通信秩序造成有害干扰的,将可能受到治安拘留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最严重的可判3年以下徒刑。
目前正办理正规手续的部分电台使用者,须严格将电台频率锁定为八个单频和两个中继频率,并带电台到无委会进行验机。准备加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尚未购买设备的,应到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办理相应的手续。(李汝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