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4日电:“超值好礼,数码相机,MP3……积分轻松换”,现今,不少商场、超市、银行都推出办理会员卡、信用卡消费的积分换礼活动,看上去颇让人心动。不过这样的积分换礼是有很多限制的,由于商家“积分换礼”的条条框框太多,多数消费者忙着凑分的同时并不能真正享受到“优惠”带来的实惠。
积分换礼商家噱头多
越来越多的超市开始加入会员制,一些特价商品只有凭会员卡才能享受到“特价”,开发区和塘沽区一些超市也不例外。积分换礼优惠活动天天都在进行,消费者只需要消费满一定金额,就可以凭小票换取超市指定的商品。不少消费者看到超市醒目的宣传都非常感兴趣。在购物时,尽可能地达到获赠礼品的消费金额。就当消费者欢喜地来到兑换处时,礼品处通知“今日大米兑换一空”。遭遇这种情况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而在滨海不少银行,也随时可见刷卡积分活动。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该行推出了信用卡“当月刷1笔分期,即可获赠一次‘超值抢购’资格,同时,还可参加‘欢乐现金大奖’抽奖活动”。此外,积分可换取的礼品有毛绒公仔、半年度的某杂志、电饭煲等。
尽管礼品丰厚,但刷卡积分换礼在具体操作时,却往往有不少限制。家住开发区雅园的刘女士发现,不少商家在“积分换礼”,尤其是兑换贵重礼品时,通常会加上“限定前500名消费者”、“前1000名消费者”等条件,还有的对刷卡时间、金额、次数进行限定,每次金额须满××元。有的商场、银行还规定,一日内在同一商户多次刷卡不能全计算在积分之内,一日内3次刷卡只能计作一次。想积分兑换礼品,光花钱还不够,花法都需要研究。
消费者意见褒贬不一
就时下流行的“积分换礼”,在翠亨村住的马先生认为,积分卡的出现,是商家之间激烈竞争的结果,是属于一种新型促销方式,就像民航公司实行的累计航程打折一样。如果能正确使用积分卡,让消费者从重复购买中获得利益,也让商场超市吸引来回头客,可谓“双赢”。
然而,家住塘沽区的李先生对此却不认同,他告诉记者,“9月份,我在一家商场买了一件皮衣,商场推出积分打折送礼活动,但必须够一定消费额度,期限到今年年底。正好最近家里准备换台液晶电视,我就想一块儿买了可以积分,但营业员告诉我,家电、珠宝等商品都不在积分范围内。我要想享受打折送礼优惠,必须买其他商品。这样的积分换礼,岂不是成了负担。”
积分换礼贵在明白
对于“积分换礼”,塘沽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时下商场、超市、银行为吸引客户,在吸纳消费者时往往承诺得很好,但后续服务跟不上,由此导致投诉不断上升,其中积分送礼问题的投诉非常多。作为一种促销方式,“积分换礼”本身无可厚非,但商家应真实全面地将积分细则向消费者明示,不避重就轻,才能赢得口碑。
塘沽区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周律师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消费办卡不能只为了积分,在刷卡消费前就应当弄清楚积分卡消费的程序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商家在推出“积分换礼”活动时,本身就负有了责任,如果宣传不详尽,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宋晓鹏 杜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