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4日电:昨天, 天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市民发出公开信,提醒广大市民要认清传销形式的“变种”。
据悉,近来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市工商局、公安局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依法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传销活动依然存在,传销组织在不断变换手法,由原来的商品传销,演变为“拉人头”传销。“拉人头”传销活动干脆没有商品和服务,完全是上线发展下线,下线再裹挟亲朋好友盲目参与。传销组织一般多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的名义,谎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利用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各种关系,通过打电话、写信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手段,将人员骗往异地。他们许诺发展人员数量越多,获得的报酬越多,采取利诱甚至威逼、暴力等手段,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在短时间内可以非法获取大量财物,大多数参加者常常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参与传销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有些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一些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发展代理商和会员,并且直接利用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实施奖金发放,使其违法活动更加隐蔽,违法活动成本更低、人员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有的传销组织则冠以“直销”、“代理”、“专卖”、“消费联盟”、“加盟连锁”、“动力营销”、“滚动促销”等名义,大肆进行诈骗活动。
市民一旦发现传销行为,可拨打工商机关的举报电话:12315,或者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110。如果市民提供的举报线索对执法机关的查处工作起到了较大的帮助作用,可得到一定数额的奖励。(王绍芳 卢连胜 吴立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