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凭能抵房款至少不算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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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4 15:06:53 |
“知识就是金钱,文凭能抵房款,最高优惠10000元。”这是河南漯河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让利售房广告。该公司宣称,扣除各种优惠后,客户在缴纳房款时,只要亮出中专或以上文凭,即可再次得到1000元至10000元的优惠,学历越高,优惠越多。该做法引起了市民的广泛争议,有人认为是尊重知识,也有人认为是学历歧视。(11月13日《大河报》) 坦率地说,房地产开发商不可能像他们表态的那样“求知若渴”。他们所谓的“文凭能抵房款”的宣言,不过是自我炒作,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一种营销策略罢了。只不过,这种噱头没有忽悠消费者,也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学历歧视,而且,对于多数购房者而言,有一定的实惠可得,至少不算是什么坏事。 就我所知,漯河作为“双汇”等知名品牌的生产加工地,全国著名的内陆特区城市,是不缺乏高学历人才消费群体的。房产商的精明恰恰在这一点上表露无遗:他们懂得,按照营销学原理,最具有消费能力和购买欲望的人群,恰恰就是这群持有“大专或以上文凭”的市民。作为卖方市场的开发商,主动向这群知识分子消费群体“献媚”,自然会吸引大批消费者前来咨询,直至签订购房协议。对于开发商而言,这项举措是一个促销良策;而对于高学历人才而言,能得到1000元到10000元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当然,也有敏感的人会说,这不是眀摆着的学历歧视吗?其实不尽然。“文凭能抵房款”只是开发商诸多优惠措施中的一种罢了,是“扣除各种优惠”之后的特殊优惠。持有“中专以下”学历的消费者,最大的“不公”是享受不到这种优惠,而不会造成其他事实上的损失。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除了无奈地感叹“知识确实就是金钱”外,还可以选择不购房或者争取其他优惠,当然,也可以选择购置其他房产。但是,如果我们坚持认为这是学历歧视并坚决反对,那么,最有可能的结局是,房产商取消“文凭抵房款”的优惠活动,大家“一视同仁”,这对于“中专以下”学历的消费者而言,最多是达到了心理上的平等,却造成了事实上的“损人不利己”。 眼下是房地产的卖方市场,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也出现了多元化倾向。房产商希望把自己开发的商场处理给某些特定人群,或者购房者渴望自己居住在一个特定环境下的小区,都是无可非议的。如果某项政策对于多数人有利,而又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话,我认为还是应该支持的,至少不必反对。 开发商的任何一项举措总是有所图的,这一点不难理解。如果我们能够从中得利,且不损害其他利益,又何必在乎它是不是炒作,算不算噱头呢?(刘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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