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4日电:11月1日起,国内汽油、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了500元,给交通运输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积极研究采取措施,及时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
一、公路客运价格
河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贵州、陕西等9个省、市已采取了顺价措施。
其中贵州将燃油附加标准每人公里提高了0.004元,湖南将燃油附加标准每人次提高了0.5元,福建出台了每人公里0.01元的燃油附加,陕西出台了每人次1元的燃油附加。河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等地已发文或按现有运油联动机制,允许各地市或各运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对公路客运价格在政府基准价浮动范围内适当调整。
内蒙古、吉林、江苏、山东、河南、海南、重庆、云南、甘肃、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拟采取顺价措施。
其中云南拟于11月23日实施收取燃油附加方案。山东、河南、海南、重庆、甘肃拟研究核定收取燃油附加。吉林、内蒙古拟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市州按照已建立的联动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运价或出台燃油附加方案。江苏、新疆个别地区考虑择机调高运价。
天津、山西、黑龙江、湖北、四川、青海等6个省、直辖市此次明确不调整运价。
其中黑龙江、湖北、四川已在去年出台了对客运票价燃油附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缓解了油价上涨的压力,此次票价不上调。天津、山西、青海也暂不打算调整公路客运票价。
辽宁、广东两省
由于公路客运竞争激烈,企业担心票价上浮影响客源,不建议调整票价,目前公路客运票价较稳定,物价主管部门正在加强市场运价监测,对是否上调燃油附加还在进行测算研究。
西藏、宁夏
两个自治区客运价格由市场调节,据了解客运企业拟将票价上调10—15%。
北京
公路客运执行对开省份制定的票价,将根据相关省份确定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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