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通知:开展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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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4 18:27:19 |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4日电: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市商务委于日前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和检查的紧急通知》,组织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业零售企业、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促销安全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加强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工作活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商务部门和商业零售企业,要从重庆发生的严重事件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对规范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促销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为加强促销安全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商业零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五部委制定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促销活动的组织和安全管理,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必须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要制定和完善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公共场所的秩序混乱、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特别禁止开展以特价名义的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时限量购物活动。
针对开展的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通知》要求各商业零售企业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立即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在促销安全措施、促销宣传、促销价格、促销商品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会同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近期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依法查处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引导企业依法开展规范有序促销活动,打造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
目前,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商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市商务委也将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组织抽查活动,努力创造和谐、良好、安全的购物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刘通 商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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