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土政策”挡了医保试点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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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5 11:44:28 |
今年51岁的乌鲁木齐市居民廖霞想到社区申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社区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她未满55周岁,因此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领导解释: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11月12日《新疆都市报》)
“有劳动能力者不在基本医保范围。”作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城市之一的乌鲁木齐市,对待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居然实施的是这样的政策,令人感到愕然。然而,在《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见7月26日《人民日报》)。
也就是说,按照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的要求,只要是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非从业人员,都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国家鼓励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并不是说,有劳动能力就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作为医保试点的福建厦门、河南南阳、山东淄博等城市都是将未参保的所有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然而,乌鲁木齐市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中,圈定“有劳动能力者不在基本医保范围”,显然是“土政策”,背离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要求实现“全民医保”的指导方针。
事实上,一些城市许多有劳动能力城镇非从业人员没有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不仅是因为一些城市向灵活就业人群收取的医疗保险费用每年高达上千元(这对低收入家庭来说,实在是承受不起的),而且,有的规定必须交足两年才能享受住院保障,还不报销门诊费用(现在的门诊费用也是很高的);还有一些地方的劳动保障部门强行将养老保险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捆绑,不办养老保险就不给办医疗保险等。
而现在试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仅门槛低,而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目的就是化解城镇居民的看病风险,让每个城镇居民住院治疗都可以得到一部分“报销”。因此,乌鲁木齐市规定“有劳动能力者不在基本医保范围”,实质是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中采取了一种“抛离化”政策,是曲解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当及时纠正。
如果医保试点工作中不能及时去除医保“土政策”的弊端,很可能难以有效保障一些贫困人群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所以,第一批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城市负有探路者的使命,责任重大。别让“土政策”挡了医保试点的道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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