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5日电: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确定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基础上,围绕当前存在的种植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添加剂、无证生产,非法收购、贩卖、加工病死畜(禽),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消费品等重要工业产品不按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通过采取专项整治的方式,切实加大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树立天津产品良好形象,提高天津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把天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主要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础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生产领域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市政府《批转市整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意见》,大力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治理整顿,落实分类监管,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行动,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依法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品店、小食杂店等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推进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开展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工作。落实卫生许可证明示制度,严厉查处超期、超范围或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坚决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不能保证,安全风险较大的产品。向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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