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6日电:11月13日下午,大港区设置分会场,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收听收看全国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志方,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强出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今年11月1日起实行,标志着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全面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在主会场,有关领导介绍了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基本精神和原则及其确立的主要制度;对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并进行了经验交流。在天津分会场,市领导强调《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结合实际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落实。
区领导要求,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对突发事件有全面的理解,要明确突发事件的范畴和性质,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卫生疫情、群体性事件、恐怖性事件等几个方面都可能出现突发性事件。从应对突发事件方面看,大港区各部门都有单项处置职责,也有过部门联动成功处置突发事件的成功经验。
大港区有应急处置工作的良好基础,公安、消防、安全、水利,特别是驻区大企业,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包括预案的完善,都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加以完善。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提前着手,深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水平。(郭连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