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6日电:随着我国社会的急剧转型、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风行于欧美的“以房养老”模式已经在中国不断地被探讨和尝试。北京、上海、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的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先后推出了这种养老模式,均在当地引起了极大关注。那么,“以房养老”模式在天津是否会被接受?其市场前景如何?记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调查走访。
多数老年人尚不知情
记者在老年大学校园内随机采访了一些前来听课的老人,发现除少数几位老人听说过这种养老方式外,大多数老人对“以房养老”并不了解,更不知该如何申请这种业务。通过记者的详细讲解,大多数接受采访的老人对“以房养老”的方式持肯定态度,但当被问及自己是否会选择“以房养老”时,只有少数几位老人表示愿意接受这种养老方式,更多的老人则心存顾忌。
年逾六旬的迟大爷独自居住在位于红桥区一套70余平方米的老房子里,他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顾虑:“儿女工作都很忙,也都有各自的家庭,平时很难抽出时间来照顾我。我的退休金虽然不多,但如果把房子租出去,不但可以支付养老院所需费用,还会有些节余。虽然我认为‘以房养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我用房租去住养老院,街坊邻居会怎么看?儿女为了面子也不会同意的。”
通过调查走访,记者了解到一些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子女在国外定居、思想前卫的空巢老人大多对“以房养老”方式比较感兴趣,也有部分老人因不愿给子女增加负担,也对这种养老方式青睐有加。调查显示,愿意选择“以房养老”的老人们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出租,所得租金的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养老院的费用或作为生活费交给愿意赡养自己的子女两种。
津门难觅相关养老服务
目前天津市有几家环境较好、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养老院,一位老人每月支付1000元至1500元的费用就可以在这些养老院内得到很好的照顾。据本市某养老院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只有少数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用房屋的租金来支付自己在养老院所需的费用。可见,“以房养老”这个源自西方的养老方式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尚需一段时间的磨合才能被公众所接受。受“养儿防老”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和种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尽管一部分老年人存在这样的现实需求,但目前本市愿意将房屋出租,用租金来支付自己在养老院所需费用的老人尚属少数。
我爱我家专业人士介绍,老年人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出租,用租金支付其在养老院所需费用的情况仅占本市房屋中介机构全年总成交量的3%左右,最多时也不会超过5%。由于需求较少,市场尚未成熟,目前本市有关职能部门、银行、保险公司、房屋中介机构尚未推出专门的“以房养老”业务,短期内也没有推出类似业务的计划,但现行的房屋租赁程序完全可以保证老年人租房的安全性。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