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7日电:市商务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零售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和检查的紧急通知》后,得到了全市商业企业的积极响应。昨天,本市金元宝商厦、劝业场、友谊商厦、中原百货、滨江商厦、津乐汇La-vita时尚购物热点、伊势丹等20家大型百货、超市零售企业联合向全市商业企业发出了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倡议,并率先做出不以促销活动为由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承诺,以保障消费者的购物安全。
这20家大型商场、超市做出的承诺包括不以促销活动为由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商场、超市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对促销活动进行如实宣传,保证促销活动信息的真实、清晰、易懂,杜绝任何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使消费者获得对促销活动的完全知情权;严把进货关,实施品牌经营,不销售“三无”产品,保证所销售商品的质量、标识、包装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证制度,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维护商品品质,保证销售的商品质量;杜绝任何以虚高原价迷惑、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杜绝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保证各类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骗消费者,确保公平交易;严格履行“三包”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售后义务,对售出商品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认真履行各项服务承诺。对促销活动期间发生的售后服务要依法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保持经营环境的舒适、整洁,在店堂内设立适当的标志,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方便消费者购物,保障消费者安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不组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郭晓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