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19日电:孩子有家长管理和教育,犯错误的几率会减小,同样,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制单位这位“家长”的管理教育,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发生几率也会小很多。然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实施至今一周年,天津市仍有38万驾驶人和30万辆机动车没有纳入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也给很多交通违法案件的侦破带来难度。因此,给这些机动车和驾驶人找个“家”成为当务之急。
车辆没人管引发悲剧
同是交通肇逃案,前者,办案交警通过车辆所有人单位追查,3小时擒凶破案;后者,因车辆没有登记注册在单位,难觅肇逃车辆,受害者索赔无门。
去年10月10日16时40分,交警解放南路大队接报警称,一行人在广东路利民道交口横过道路时被一辆机动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逃逸。办案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地面留有肇事车刹车印痕和玻璃碎片。这时,有市民举报线索称肇事车为蓝色夏利出租车,并提供2个可疑号牌,办案交警上网查询并确定了3辆嫌疑车。办案交警当即分头走访3辆车纳管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单位,仅用3小时即将肇事司机查获。
同样是肇逃案,受害人薛某的遭遇就完全不同。今年5月2日2时20分,薛某驾驶号牌为津E15XXX的夏利车,沿吴家窑大街由西向东左转气象台路时与沿吴家窑大街由东向西行驶的雪佛兰小客车相撞,肇事的雪佛兰小客车逃逸,受重伤的薛某经送医院抢救12个小时,保住了性命却成了植物人。
办案交警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号牌,查询到肇事雪佛兰车车主单位,但该单位已于2004年3月将该车卖给了市民张某,因未办理过户手续无法找到该车实际所有人即肇事车车主,尽管办案交警多方查找,但因没有详细线索资料难觅肇事车辆踪影,破案线索也因此中断。
车祸发生后,成为植物人的薛某每天在医院靠营养液和药物维持生命,妻子被迫辞掉工作陪伴在病床前,年仅15岁的儿子还在上中学。因找不到肇事者,交通事故无法结案,经济赔偿也就无从谈起。抢救和治疗费用花去10万余元,薛某妻子负债8万多元,无奈之下只得给薛某办理了出院手续,家庭陷入了经济拮据的深渊。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丈夫,薛某的妻子每天都在丈夫床前失声痛哭:“我们原本幸福的家庭,如今让一场车祸全给毁了。”她对记者说,“一定要建立制度,把机动车和驾驶人都纳管起来,让遇到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找到肇事者,不再重演我家的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