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就要切实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努力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循环经济是追求更大经济效益、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和更多劳动就业的先进经济模式,它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所谓“减量化”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核心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再利用”是指产品多次使用或修复、翻新或再制造后继续使用,尽可能地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防止产品过早地成为垃圾;“资源化”是指废弃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可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又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现阶段的实际需要来看,大力发展这种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的循环经济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的约束性目标,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循环经济已经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企业层次污染排放量最小化实践,到区域工业生态系统内企业间废弃物的相互交换,再到产品消费过程中和消费过程后物质和能量的循环,都有很多很好的成功实例。一些国家也纷纷通过立法的手段大力推行循环经济。近几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迅速,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大量有益的研究和探索,循环经济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比如,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使用节能产品和发展节能建筑、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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