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近日刊发的南京等城市考虑收取道路“拥堵费”的消息,引发了广泛讨论。对进入高拥挤路段的车辆收取“拥堵费”,真是良方吗?
我国许多大城市,道路拥堵已成疾患,且已由一种交通现象衍变为一种亟须解决的社会问题。同时,它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据央视国际10月31日报道,仅北京市每年因堵车造成的损失就高达146亿元。
但是治理拥堵,靠收取“拥堵费”行吗?
以此方法治理交通拥堵,在国外有先例,像新加坡、英国、瑞典等。例如英国伦敦,2003年正式启用了入城费收费系统,有报道称,由此每天进入市中心的小汽车减少20%至30%。鉴于此,从2008年或2009年起,英国政府将开始在剑桥、曼彻斯特等城市推行,并计划未来在英格兰地区征收交通拥堵费。
这样看来,靠收取“拥堵费”治理拥堵完全可行。
然而,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简单的话,就好办了。“拥堵费”在人家那里管用,不代表在咱这里同样管用。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我们公共交通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是落后的。据新华社近日报道,建设部近日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公交出行分担率仅为10%至25%,与欧美日等国40%到60%的比例相比,相差很大。全国660个城市中,建成有轨道交通线路的仅10个城市,运营总里程也仅相当于发达国家一个城市的规模。快速公共汽车系统(BRT)也刚刚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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