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1日电:针对本报关于“北京部分超市盐价悄然上调”的报道,北京市发改委价格行政执法人员昨天展开调查,认定物美超市方庄店擅自以高于政府定价销售食盐的做法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在物美超市方庄店,执法人员发现,500克纸塑袋装精制盐(一级)售价1.40元,1000克复合膜装精制盐(一级)售价1.80元。根据政府有关食盐销售价格的规定,500克纸塑袋装精制盐(一级)售价应为1.30元,1000克复合膜装精制盐(一级)售价应为1.90元。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物美超市方庄店销售的500克纸塑袋装精制盐(一级)零售价格比政府定价超出0.1元,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超市立即予以纠正,并责令物美集团立即查找原因,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目前,物美集团所属超市销售的500克纸塑袋装精制盐(一级)零售价格已恢复到1.30元。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食盐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管理,对于商家超出国家定价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市发改委将依照法定程序对此事做进一步处理。(陆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