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1日电:连日来,工商和平分局结合和平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和督察手段,确保和平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该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分别对食杂店、超市、食品商场、农贸市场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印制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检查评价表。该局强化层层负责和监督制约机制,各责任区专管员对每户食品经营者每周必须保证进行两次巡查,在现场填写《食品安全监管巡查记录》,详细记录巡查内容,由经营者盖章确认;监管干部要在进货台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记录上加盖带有编号的“巡查专用印章”;各工商所所长要对监管干部的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并加盖“食品安全抽查专用章”;分局成立了四个督察组,对专项整治情况每周进行不少于两次督察指导,在督察指导后加盖“食品安全督察专用章”,从而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流程和制约机制,促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齐建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