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强民富”到“民富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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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2 11:19:09 |
据财政部透露,今年国家财政超收收入将超收7000亿元。所谓财政超收收入,是财政收入超过年初预算的部分。不难看出,我国国力增强的速度是惊人的。而且,近几年来,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率都在20%左右,大大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的增长率。笔者由此思考:从“国强民富”到“民富国强”,我们要经过一个什么样的过程? 这里绝对没有将“国强”与“民富”对立起来的意思。就像从“又快又好发展”到“又好又快发展”,反映的是发展方式转变一样,从“国强民富”到“民富国强”,也将是确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重大变化。 以前我们讨论“大河”(指国家)和“小河”(指老百姓)的关系,形成的认识是“大河有水小河满”。这就是国强民富的意思。然而,“大河”有水了,“小河”自然就会满吗?现实情形并非如此简单。首先,人们要问:“大河”的水是怎么来的?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每年财政收入增长率都在20%,是否过快了?税负是否过重了?每当这些问题提出,有关部门总会解释,税率没有变,财政收入增长快,原因之一是加强了税收征管,怎么能说税负重了呢?但问题是,没变的税率本来就可能是过高的,而且,税种不是在增加吗?这就是说,一部分“大河”的水可能是从“小河”中舀过去的。 其次,“大河有水小河满”的前提,是存在健全的“渠道”,使“大河”里的水有效地流到“小河”,进而使“小河”满起来。这里的问题是,这些健全的“渠道”需要很高的成本来修建和维护。当然,国家有着再分配的功能,也就是说,国家必须修建和维护一定量的“渠道”。但是,要从全社会的意义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就应当把水更多地留在“小河”,即藏富于民。就像现在人们担心的,如果这7000亿元都作为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在权力集中、权力过大的情况下,这些资金的使用效率很可能打折扣,使得“大河”的水并不必然流入“小河”。 现在,在中国的发达地区,在大部分城市,可以看到大量“国强”的例证,尽管这些例证的影响有些是负面的,譬如,堪称一流建筑的政府办公大楼纷纷拔地而起,属于各级党政机关的豪华楼堂馆所比比皆是。有钱的政府确实可以做一些大事了,与此同时,广大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开始富裕了。但是,“民富”本应是“国强”的一个目的,“国强”的一个基本标志就应该是“民富”。因此,“民富”的速度一般应当快于“国强”,至少不应当比“国强”慢。如果“国强”明显快于“民富”,“民富”的水平与“国强”不相适应,且“民富”的公平、公正程度不足,这就是“国强”的成果没有合理分配和分享的结果。从战略角度看,从“国强民富”发展到“民富国强”,将是势所必然。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大量的论述,指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五个“有”,实际上就是“民富”的基础。报告同时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等等,这些都是有助于加快“民富”,进而将“国强”的成果转化为“民富”的有效措施。(陈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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