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开发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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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3 18:09:33 |
|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3日电:近期,天津市委市政府召开促进天津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了《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天津各区县、各部门迅速掀起了服务民营企业的高潮,都在研究出台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细则和办法,拿出实际行动服务民营企业。 |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3日电:近期,天津市委市政府召开促进天津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了《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天津各区县、各部门迅速掀起了服务民营企业的高潮,都在研究出台服务民营企业的具体细则和办法,拿出实际行动服务民营企业。
在此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服务好天津开发区的民营企业,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对发展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作用,加深同民营企业家的了解和联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工商联于2007年11月22日联合举办了“天津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服务开发区民营企业座谈会”。
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卫国、副检察长王汝江、崔笑飞等领导同志及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开发区工商联副会长兼秘书长吕颖虹、开发区工商联副秘书长张君以及开发区十余位民营企业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王汝江副检察长主持。开发区工商联吕颖虹副会长介绍了商会到会企业家。崔笑飞副检察长简要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责管辖。民营企业家代表结合实际经营活动中涉及法律政策,特别是需要检察机关在职权范围内给予帮助的问题,纷纷谈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企业家们表示:《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出台后,确实感觉到《意见》言之有物,决心很大,也感觉到了全市各界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行动。特别是天津开发区各部门表现出了一贯的行动迅速,服务好民营经济在开发区已经造成一个势,形成了服务开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检察机关能够和民营企业家座在一起,虚心听取民营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加强为民营企业的服务。这本身就是具体落实十七大,落实市委市政府意见精神的表现。
最后,张卫国检察长作了总结发言:“企业家是社会的财富,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民营经济的良好发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检察机关一定要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经济犯罪,服务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提出建议不包办,努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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