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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签字孕妇难产亡的反思
2007-11-24 12:58:44

  21日下午,北京朝阳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竟然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在3个小时的抢救过程中,医院向卫生系统领导请示的结果却是“不签字不手术”。

  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极度的痛苦中,两条生命陨落了,而所有当事人竟然都不会受到制裁,因为他们严格执行着制度。毫无疑问,在孕妇丈夫拒绝手术签字的情况下,北京某医院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而且也在制度范围中竭尽所能地采取了一切可能的办法,但是血淋淋的结果提醒我们必须跳出繁文缛节的制度条文,站在对人的生命权尊重的高度,重新审视看似科学先进的制度背后残酷、无奈的一面。

  一个文明的社会中,当一个公民无可依靠自己的家庭成员时,社会就应该是他(她)坚强的、最后的后盾。而且,文明的底线就是生存,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受到公然的威胁时,所有附着在社会成员间的种种制度羁绊都应该为其让路。只看到制度,而看不到生命;只尊重制度,而不尊重生命;手握救死扶伤大权,而敬畏束手束脚的制度;宁可要法律保护的不作为下事故免责,不要道德推崇的当机立断下权益变通。悲剧的伏笔已经埋在了医疗行业规章制度的细节深处,悲剧的发生只是早晚的事情。

  制度的日趋严密,包含了医院在一再的医患矛盾纠纷中“亡羊补牢”出来的“智慧”。现在,患者家属知情同意是医疗行业规章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所有手术、治疗的每一步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包括谈话签字过程。再简单的医疗操作,只要有可能对患者造成损害,医生都必须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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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华商报 编辑: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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