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6日电:记者日前从全国妇联权益部获悉,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的投诉量呈现较高的增长态势,值得引起社会各方关注。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介绍,从妇联掌握的情况看,近年来,各级妇联每年要接待和处理4万至5万件家庭暴力问题的投诉,并且数量和所占比例连年上升。(11月25日新华社)
|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6日电:记者日前从全国妇联权益部获悉,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的投诉量呈现较高的增长态势,值得引起社会各方关注。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介绍,从妇联掌握的情况看,近年来,各级妇联每年要接待和处理4万至5万件家庭暴力问题的投诉,并且数量和所占比例连年上升。(11月25日新华社)
我国对于家庭暴力的制裁,原来主要是套用《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故意杀人、伤害和虐待罪等条款,虽然新婚姻法总则中也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但是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用于制止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
因此在执行过程中面临许多问题,一是法律规定太笼统,缺乏具体操作措施,导致现实生活中真正能构成上述罪名的家庭暴力极少,绝大多数家庭暴力案件因达不到《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最低标准而得不到制裁。二是执行难问题。由于长期以来在社会观念中家庭暴力仍被认为是家庭内部的事情,执法机关难以介入。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或情节不够恶劣达不到虐待罪而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的例子比比皆是。
另外,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打老婆、打孩子等家庭暴力被视为“家务事”,外人不好干涉。相关俗语有“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打是亲骂是爱”、“孩子不打不成器”等等。有关人士指出,实际上,很多家庭暴力正是打着这样的幌子肆意横行,而旁人在目睹这种暴力时,也多半是袖手旁观,而不会与“违法犯罪”联系起来。
然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涉及社会、法律、政策等许多领域,要制止家庭暴力现象,最关键的问题是完善立法,改变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基本看法。通过广泛的、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和培训,让全社会知晓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间的私事,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除了立法之外,还应提高执法机构对于家庭暴力的责任。执法机构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最有效的手段,因此应当使执法人员明确对于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责任,尤其是公安派出所处于打击家庭暴力的第一线,应向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与此同时,作为司法机关应当重视对于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应该联手形成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