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6日电:由于船员操作不当,4公斤燃油从货轮中溢出,污染海水。海事部门启动应急预案,经过28小时的防污行动,避免了海水受到大面积污染。
11月23日5时40分,“津油8”轮正在为靠泊在G35泊位上的“利丰东海”轮(大连利丰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加油。作业完毕撤除管线时,“津油8”轮工作人员无意中发现“利丰东海”轮的甲板上有溢出的燃油,而船员们正在忙碌着擦洗甲板,于是怀疑“利丰东海”轮上发生了溢油事故,随即向天津海事局北港海事处报告。
接报后,北港海事处立即启动污染应急预案,开展溢油清污应急行动。根据预案,北港海事处迅速成立起事故调查组、现场紧急清污指挥组和后勤保障组,并以最快速度赶到了事故现场。天津海事局巡查执法支队也接到命令,派出巡逻船赶赴现场,对溢油的漂移情况开展监视。与此同时,辖区应急清污队伍接到通知,即刻调集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清污作业。
各路应急队伍很快在事故现场“会师”,并分头展开了防污行动。现场紧急清污指挥组指挥清污作业人员向海水中布设围油栏、抛洒吸油毡,以防止污染水域进一步扩大,并同时展开水面溢油清除工作。巡查执法支队所属“海巡052”轮抵达北港池水域后,对事发水域的溢油漂移进行了监控,并通过分析当时落潮的实际情况,扩大了搜索范围。
最终,经过28小时的紧张作业,应急队伍于24日10:00时完成了对本次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根据执法人员的调查,此次溢油事故是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利丰东海”轮左舷1#油舱的正常储油高度为2.4米,而执法人员经过测量,发现油舱实际储油高度已经超出该限制,达到了2.51米,因此约有4公斤燃油外溢。“幸好溢油属于重油,不易随风扩散,防污工作也开展得及时,事故才没有造成大面积的海水污染,此后还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海事人员告诉记者。(孙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