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27日电:梁头镇认真落实《静海县“法律进乡村”试点创建标准》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活动方案,确定东贾口村、孙庄子村为法律进乡村试点村,通过积极探索并借鉴先进经验,使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为扎实搞好“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该镇在试点村建立起了村民普法学校、法制宣传专栏和农民法律服务咨询站。东贾口村还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示范街道,积极宣传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村民能抬头见法、随时学法、遇到问题能找到法、处理问题能依法、农闲时还可集中起来接受法律培训。在试点村都建立了以村干部为主要力量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积极带动村民学法,并由镇司法所的同志分别担任这两个村的法制副主任,确实起到服务农村、维护稳定的作用。在不断健全试点村规章制度的同时,积极完善了《村民普法教育学校培训制度》、《法律服务咨询站接待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使“法律进乡村”工作扎实推进。(李跃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