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公开指比亚迪营收与侵犯知识产权有关
|
|
| 2007-11-28 10:54:47 |
距离11月6日富士康起诉比亚迪侵犯商业机密案鉴定听证会20天后,11月28日,富士康内部人士向腾讯科技表示,任何结果都有可能。当天,他们也公开指比亚迪营收的取得,与非法获得和使用富士康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密不可分。
事件的复杂远不是外人可以想象,“在当地比亚迪也有着相当的影响力,所以你便可以知道为什么要把鉴定挪到北京。”该人士同时表述道,“不过此举也表明富士康的决心。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富士康不会手软。”
据了解,从1998年筹建在中国大陆知识产权室,到现在富士康在内地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已经有400多人,并且还在不断扩大规模。而在研发方面,富士康2006年投入研发经费超过13亿元,从事参与创新研发工作的大约是四万人左右,这个包括了研发的。其中2500人是专门从事创新的东西。每年的研发奖励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且并没有上限。
富士康发言人李金明对腾讯科技表示,“这不仅是一起普通的商业战,更是关系着未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大案。如果企业之间都这么做,对于未来市场的发展将是一个不好的信号。”
在富士康国际发言人童文欣看来,市场的竞争一定会有。但当前更应该把钱花研发和设计成本上。如果按照比亚迪的做法,今天吃亏的是富士康,明天比亚迪也可能受到富士康的“礼遇”。
“富士康在业界已发展多年,有着一套成熟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在昨天举行的“创新性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富士康知识产权处处长傅绍明说:“富士康一直在知识产权方面颇为努力,单就知识产权创新管理系统创建一项就已花了将近10亿人民币,2006年投入的科研研究经费就达到13亿元人民币,有40000人参与创新研发,截止到现在2007年就申请专利9000件,其中有3300件的专利核准都取得了专利证书,2006年在大陆地区的专利授权数排名第一,在美国专利的排行榜上也从前年的第56位上升到现在的第47位。这充分说明富士康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建树。
一份来自富士康的公开材料指出,从2003年年初开始,比亚迪以职位和金钱利诱富士康的员工离职,跳槽到比亚迪工作。被引诱跳槽的人员在富士康所从事的工种包括手机机壳产品设计、产品模具的绘图、产品模具的冲压成型、零部件产品制造、产品的品质监督与保证、模具的维修等,这已涵盖了手机零配件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
而这些员工去比亚迪之后,从事的工种基本与其在富士康从事的原工种相同。这些从富士康跳槽过去的人员掌握有富士康某一领域的专业技能和经营信息,通过招募这些人员,比亚迪得以全面了解富士康的经营诀窍。这一方面省去了比亚迪自行开发和反复试验本应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另一方面使比亚迪能够了解、分析富士康内部运作情况,以便在商业上与富士康展开竞争,取得不正当竞争的优势。
不过比亚迪却有着不同说法,"一种新产品的开发,实际上60%来自公开文献,30%来自现成样品,另外5%来自原材料等因素,自身的研究实际上只有5%左右。"王传福说。"我们大量 使用非专利的技术,非专利技术的组合集成就是我们的创新。知识产权要尊重,但可以回避。"
2005年下半年比亚迪从一个为手机厂商提供手机电池的单一产品供应商,发展成为为手机厂商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手机部件供应商, 据比亚迪公开财报,该公司2006年手机制造的营收超过51.35亿人民币,较2005年19.06亿元增长了169.3%,较2004年9.39亿元更是增长了4倍多。富士康认为这些营收的取得,与大量挖墙角富士康人力后进而非法获得和使用富士康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是密不可分。
目前此案的侵权鉴定正在复审中,官方预计将会在未来1-2个月将有明确结果。不过当天,比亚迪人士没有就此做出回应。 |
|
|
|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