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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更需要听到医院道歉的声音
2007-11-28 11:18:14
  据《丈夫拒签字致孕妻身亡续:丈夫首次认错》报道,“这两天我在想,毕竟是人命呀,我不签字,人死了,我还是有责任的!”25日晚6时许,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旁一家地下旅馆里,肖志军听说岳母李小娥已前往八角派出所报案后,向媒体透露了这两天思想的转变,但是他仍然认为医生治疗的方法不对,医院在他不签字的情况下,也可以先救人,“责任更大”。笔者认为,其丈夫确实应该认错,但是我们更需要听到医院道歉的声音。
  
  丈夫拒绝签字致孕妻死亡一事发生后,有各种各样的声音表达,笔者也相继专门就此事写了两篇文章指出,医院以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在一些报纸和电台、网络等媒介发表。这件事情实在让笔者感到无比愤怒,笔者再次想写篇文章直指医院,笔者至今没有看到医生和医院、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出面承担责任的半句话,听到更多的是他们解释、推脱责任的言论,这让人深感遗憾与愤怒。笔者认为,无论什么理由,作为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院应该承担责任。
  
  笔者曾经专门写了两篇文章分析了医院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从合同法和民法的角度分析了医院的法律责任,并得到有关法学教授的认可;家属不签名致病人不治而亡医生涉嫌违法:并且我请求我的老师——著名评论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撰写文章,从法律的角度客观分析医院的法律责任,相信很快可以看到乔教授的观点。
  
  乔教授推荐天津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我的观点,除了法律的角度分析,我还说,我曾经是一个医生,我从接受医学教育的第一天开始,尽自己全部力量保护病人的生命是第一责任,暂且不谈法律,两条性命在我们能够有条件挽救的情况下消失了,这至少应该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这至少是有违其职业道德。这至少让我们愧对自己的良心。因此,我应该听到医院包括卫生行政部门道歉的声音,向消失的两条生命道歉,向他们一直尊崇并为之奋斗的人道主义事业道歉。
  
  希波克拉斯誓言是所有医务工作者的誓言:“我要把我的一生奉献给伟大的人道主义事业。我凭着良心和人格行使我的职责。我首先考虑的是我的病人的健康。凡是托付于我的秘密我均予以严守。我将用博爱精神维护医务工作者的崇高荣誉。在我的职责范围内不允许把宗教、国籍、种族等因素掺杂进来。即使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我也将以最大的努力尊重从胎儿开始的生命,决不利用我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违背人类道德范围。我庄严地、神圣地并以我个人的人格作出上述保证。”我希望我们每个医务工作者不仅仅能够熟练背诵这个誓言,而且还尽最大努力去实践她:“我首先考虑的是我的病人的健康,我也将以最大的努力尊重从胎儿开始的生命。”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标准。
  
  生命权在我这曾经做过医生的人的心目中,大过一切(甚至包括法律),为了救治生命甚至可以违反法律,更何况在这件事情上,医院救治生命并不违反法律,恰恰是遵守法律,不履行救治责任就是违法。
  
  医院绝对无法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职业道德赋予的责任,我们不能原谅医院任何推脱责任的言行,在被追究法律责任之前,我们至少需要听到医院道歉的声音!(盘和林)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红网 编辑:董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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