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经签署了协议的二手房,业主不惜赔偿双倍定金,也要收回房子以待房价再升。近日记者获悉,随着房价持续上涨,这种毁约的现象在二手房市场日渐增多,二手房买卖纠纷不断。
近日,天津的李先生在买二手房时就遭遇了卖家的毁约。今年9月,李先生通过房产中介选中了一套110万的二手房并签订了三方合同,但不久,房东就以卖房没经过妻子同意为由不卖了,要卖除非买房者再加10万,迟迟不去办过户手续,而且还不赔违约金。后经过长达两个月时间的交涉,以房东赔偿3万元违约金而告终。
采访中,多家房产中介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目前房价不断走高的情况下,类似情况很多,因为在不少房东看来,房屋升值的幅度远远大于赔偿的违约金。买方除了打官司外,没有别的办法维权。而卖家就算赔了钱,他还能在另外一个买家身上赚回更多的钱。这一做法不仅打击了买家的信心,同时也增加了二手房市场交易的难度。那么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怎么才能避免“毁约”的发生呢?
天津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营业三区区域经理王莹女士认为,买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 加大违约成本:在合同中设置较高的违约金,或者明确违约损失赔偿的范围,或者提高定金支付额度。比如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如果卖房人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办手续,要承担10%以上的大额违约金;如果卖房人单方解除合同,也应承担大额的违约金。
2. 约定权证监管:由卖方将房地产权证、户口薄等交给买方保管,或者交给双方委托的第三方保管,以限制卖方将房屋零售给他人。
3. 及时过户:产权过户也讲究先来后到,在一方多卖的情况下,一般谁先登记谁就取得房屋所有权。签订合同以后就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不要拖延时间给房主留下涨价的时间。
4. 及时交房:尽早占有房屋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房子过户进件当天就进行物业交接,交房拿钥匙,这样卖方毁约要收回房屋或将房屋出卖给他人都将非常困难。
5. 及时诉讼保全:发现卖方有毁约迹象,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提起仲裁,并立即申请财产保全。买房者应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6. 为了防止卖房人不打官司就不支付违约金,可约定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时都提交一定的信用保证金(可放在房产中介处),使得卖房人一违约就要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