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文物现身天津口岸 关警携手护国宝
|
|
| 2007-11-7 18:45:58 |
人民网·天津视窗11月7日电:2007年6月20日,安徽泾县文体局工作人员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称:位于该县黄村镇景星村的国家文物,一尊清代麻石质石雕“大鸟和尚”被村民蔡云龙等人私自倒卖,请求公安部门予以立案调查。事关国家文物,警方马上着手调查,在控制犯罪嫌疑人后,由于文物去向不明,破案暂时陷入僵局。
失踪文物现身天津口岸
2007年7月2日,天津海关在深圳市一家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至韩国的家具、石制工艺术品等货物中,查获了7件禁止出口文物。据悉,海关查验关员在对该票货物申报单据进行风险分析时发现,此票货物申报品名比较笼统,根据经验,查验关员初步判断箱内货物可能存在问题。在查验过程中,集装箱内用木箱盛放的货物摆放比较杂乱,同时货主及报关员以时间紧,不易掏箱等理由干扰海关正常查验,暴露了他们“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不安心态。查验关员依法对整个集装箱进行掏箱,对箱内货物彻底查验后共发现数件疑似文物。事后经文检部门鉴定,包括安徽方面被倒卖石雕在内的7件属国家禁止出境文物,特别是一尊清代释迦牟尼石雕座像,高达2米多,刻工非常精美,为近20年来天津口岸所罕见。
顺藤摸瓜抓获幕后黑手
在对文物依法扣留后,天津海关缉私部门对案件做进一
步调查,了解到从事货运代理生意的金某为牟取经济利益,此次受文物贩子张某之托,利用自己长期从事新旧工艺品出口业务,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知识以及与境外商人联系密切的优势,企图将物品偷运出境。经调查得知,今年5月,张某通过中间人夏某介绍,和同伙到安徽泾县看过石雕后,将其从当地村民蔡某手中买下并运往北京伺机高价倒卖。最后石雕被卖给一名韩国人,在天津海关办理出境手续时被查获。在查清石雕的来龙去脉后,天津海关缉私部门迅速与安徽泾县警方取得联系,目前,倒卖文物人员均已被当地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据介绍,被倒卖的雕刻为清代国家文物“大鸟和尚”石雕,又称“石和尚”,文物鉴定部门称此类石刻为山野石刻。原位于该县黄村镇景星村附近山坡,高2.3米,下有云形基座,座高0.3米,人像最大宽度0.6米,厚0.5米。其造型别致,为当地民俗石刻,具有较高艺术观赏性,原为一对,被倒卖的为其中一尊。记者获悉,经天津海关与安徽泾县警方联系后,石雕文物“大鸟和尚”将于近日重返家园。
保护文物应亡羊补牢
天津海关向记者介绍说:由于境外市场对中国文物的大量需求,一些不法分子为获取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妄图将国家瑰宝偷运至境外。据统计,今年以来天津海关共查获国家禁止出境的汉、宋、元、明、清等朝代各类文物100余件,涉及书籍、字画、木器、瓷器和石雕等多种。
保护文物意识淡薄,是文物被倒卖的主要原因之一。天津海关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了解到,文物贩子在安徽泾县景星村倒卖文物时,竟然得到村民小组同意,使不法活动轻易得逞。为有效防止国家文物的流失,天津海关建议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形成全民共管态势,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各类旧货市场的经营者应予规范管理。据了解,一些外地务工人员长期在旧货市场附近招揽文物贩运生意,目前已形成一定规模。这起案件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倒卖与走私文物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在一起,他们以旧货市场为掩护,使文物走私活动触角延伸到乡村,为文物保护带来极大危害。天津海关最后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文物走私活动,为保护国家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做出更大贡献。
新闻链接:文物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属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我国制定了《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对于文物出口有具体严格的规定,首先要有文物主管部门出具提文检证明,其次要在文物上加盖火漆印作为海关放行凭证。天津海关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和宣传工作,采取聘请专家授课,组织参观文物展览和拍卖会,利用计算机网络和集装箱透视检查系统等高科技手段,提高关员专业知识储备和查私技能。 2006年仅天津海关即查获走私文物432件,有效遏制了文物流失海外的趋势,严厉打击了走私犯罪分子。(田克丰 庞飞) |
|
|
|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