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征收土地持有税破解囤地顽疾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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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0 12:05:39 |
| 简要内容: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部发布的《下半年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 |
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部发布的《下半年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12月9日央视《经济半小时》)
应当说,对于我国的囤地数量,中国建行研究部发布的这份报告,与前一段时间北师大所撰写的《中国房地产土地囤积及资金沉淀评估报告》十分吻合,该报告估测,到2007年底,房地产开发商囤地约10亿平方米。
可以说,对于中国房地产领域所特有大规模囤地现象,不仅成为房价一路升高的催化剂,更为重要的是,也成为各级政府难以治理和久治不愈的一块心病。因为,不管是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是1999年颁发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都在对囤地行为严厉打击,然而,现实实践与制度梦想还存在很大落差。
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其一,违法成本太小。譬如,杭州市国土局查处的350多亩土地每亩罚款9.5万元,但实际上每亩地价涨了约552万元,罚款额仅为涨价的1/50(10月11日《钱江晚报》)。可以想象,地方政府处罚结果与开发商囤地获利相差悬殊,开发商的囤地热情怎能不高涨。
其次,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比如,深圳已清理已批未建地738宗,约2026万平方米,收回使用权27宗,面积约87万平方米。据深圳国土部门表示,年内将落实土地闲置费的征收(重庆晨报)11月28日)。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实施8年了,深圳从今年才执行这项休眠政策,难怪乎,非法囤地愈演愈烈。此外,对开发商囤地行为定性不准,也导致了非法囤地现象的蔓延。
现实告诉人们,对于囤地现象,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灵丹妙药。因此,笔者觉得,我们不妨换一种思路和方法,来找一种或许能破解囤地现象的良药。
在这方面,日本的打击非法囤地做法很有精准度,也很独到,很有借鉴的意义。日本从1992年开始征收地价税,其要义是无论地价上涨还是下跌,即使不进行交易,凡是土地持有者都必须向政府缴纳土地持有税。具体做法是每年对土地升值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新的地价标准征收持有税。这一招非常见效,很快就平息了本国的囤地现象,也为结束日本房地产泡沫,立下了头功。
对土地征收持有税可谓一举两得,一方面,会加大开发商成本,迫使开发商,为减少土地持有成本,及时开发土地。另一方面,税收有强制性。与现在的土地闲置费不同,收费具有很大的变通性和弹性,可收可不收,但一旦上升到国家税收的制度层面,就具有很大的强制性。
因此,在国内治理囤地方面,我们不妨大胆借鉴日本的做法,组织有关部门,不妨出台土地持有税,来有效规避囤地现象的滋生蔓延。值得欣慰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表示,对土地持有环节收税是此轮税务新政的内容之一,笔者期望类似于日本的土地持有税,早日在国内面世于众。 (吴睿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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