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酷 尚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乐活中国
首页>>财经>>财经新闻>>信息内容 【字体:
央行、银监会就严格住房贷款政策答问(全文)
2007-12-12 10:29:14
    据央行网站消息,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两部委的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补充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防范金融风险,9月27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和商业用房贷款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的调控,引导个人住房消费与投资行为。《通知》下发后,社会总体反映是积极的,调控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前一段时期,舆论反映和关注较多的是对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针对《通知》中有关规定和政策导向的不同理解,为保持政策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人民银行、银监会在反复研究并充分听取部分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就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的有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问:《补充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明确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须提供相关证明。三是明确对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也应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四是要求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受理其贷款申请。对于出具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

    问:为什么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借款人房贷次数?

    答:《补充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应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住房贷款的次数。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比较合理,而且也符合我国夫妻财产共有的法律规定,这样既与我国家庭现实一致,又有利于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强化宏观调控。考虑到“家庭”的成员构成有很大区别,《补充通知》特别明确,作为认定借款人住房贷款次数标准的“家庭”成员范围仅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问:为什么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时可以比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

    答:《补充通知》明确,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这类借款人须还清前期贷款,还须提供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为此,建设部将于近期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户籍证明等材料,确定其是否能够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余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这样,既可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包括以贷炒房),又可满足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合理需求。同时,又与《通知》精神相一致,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

    问:为什么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纳入《通知》有关规定的约束范围?

    答:居民无论是借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借商业性住房贷款,都是负债,都是占用广义的公共资源,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大的波动,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将面临相同的风险。因此,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也应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问:如何保证《通知》和《补充通知》的有效落实?

    答:为确保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提请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文件;同时加强贷款审查,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受理其贷款申请。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银行将不再采信其证明。为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积极作用,支持商业银行审查借款人资信,惩戒虚假信息提供者,防范信贷风险,人民银行目前已经根据《通知》精神着手对该系统中相应的模块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民银行、银监会将密切关注《通知》和《补充通知》的执行情况,一段时间后,将对商业银行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格处罚违反规定的有关机构和人员,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雪松
相关链接
·房贷新政一箭双雕:改善住房条件同时抑制炒房
·公积金贷款首度纳入“紧缩令” 房贷冲击波加倍
·业内人士:不符合新政的房贷可能被“追回”
·央行严控房贷“不打折” 楼市又被“泼凉水”
·楼市时评:房贷新政“补丁”能否发挥威力?
·房贷出认定新规后公积金“漏洞”怎么办?
·央行房贷补充通知出台 打击投资客施压房价
·央行、银监会要求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
·提前还贷潮导致退保者增多 房贷险濒临退市边缘
·央行公布第二套房认定细则:以家庭为单位
·股市走低资金被套 六成人放弃提前还房贷
·11月上海个人房贷增速回落 拐点迹象已经显现
·开发商不仁还是银行不义 南京房贷风波余音难了
·渝银行再度收紧二手房贷 一些网点停办所有房贷
·房贷紧缩 中介帮贷费借机水涨船高“黑”得吓人
·“贷款新途径”热闹背后:房贷公司有何猫腻?
·新利率如何应对 提前还贷向左走or向右走?
·上海外资银行全面收紧信贷 部分房贷业务叫停
推荐新闻
07啤酒价格战打响 洋品牌看好高端市场(图)
4月18日开始 天津进入营销时段(图)
展示天津经济发展成果 津洽会路演城市魅力
为投资者开出菜单 津洽会主打“滨海牌”
中国质检总局:六种唇膏产品被检出苏丹红
从制造第一到创造第一 看天津自行车行业走势
个人合作建房:暴利楼市下的民间突围
股市疯涨 掉渣饼兴衰 评说06消费投资最热事
世界最大物流地产商落户保税区空港加工区
政府推动资费调整 我国手机有望实现单向收费
最新更新
央行、银监会就严格住房贷款政策答问(全文)
房贷新政一箭双雕:改善住房条件同时抑制炒房
汤臣:广告违规罚款已交 处罚建议并未收到
针对质疑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拟起草细则
新《劳动合同法》:孕产妇职业病等七类人不能裁
2007汽车业关键词TOP10:车企“离婚”、燃油税
国资委:电信电力石油等央企利润须上缴10%
海信增发后7亿投向液晶模组 提升平板电视利润
任志强:目前房价下跌只是暂时和局部的
公积金贷款首度纳入“紧缩令” 房贷冲击波加倍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