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13日电:截至2007年11月底,静海县已有36.14万农民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农民人口总数的86%,累计报销医药费人数1.54万人,报销医药费金额3103万元。参合农民每人每年最多只需缴纳40元,就可以获得最高报销2.4万元的医药费。据了解,静海县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高度关注民计民生,坚持把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作为惠及百姓的重要举措之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使农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静海县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在原县办镇管的基础上,实行县办县管,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正式实行网络直报、医疗单位窗口结算。
在资金总量上,坚持“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按应报金额足额兑付农民住院报销比例,并本着稳步推动、加强巩固、逐步提高的原则,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确保更多的农民从中得到实惠。
与此同时,通过财务监管、定期检查筹资、报销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分户账、专户储存,深入基层指导录入参合农民基础档案,定期抽查加强新农合工作规范化管理。
据悉,该县于日前修订下发了《静海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其中在筹资标准、住院大病统筹等方面做了完善和提高,同时对208种诊疗项目和12种一次性医用材料、生育和门诊特殊疾病(肾透析、癌症放化疗等)做了进一步调整。(刘俊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