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酷 尚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乐活中国
首页>>财经>>金融>>信息内容 【字体:
皮海洲:券商抢跑港股直通车别一棍子打死
2007-12-17 11:17:43
    据报道,国内某券商香港公司因违规举办港股报告会和私自为内地居民开立港股账户,日前被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谈话提醒。监管人士指出,目前“港股直通车”尚未开通,任何券商在内地举办港股报告会、为客户开立港股账户都属违规,应立即制止。 

    制止券商违规为客户开立港股帐户,这无疑是应该的。目前除商业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产品外,不论个人还是机构投资者,均不能直接买卖港股。证监会早在4年前就曾发出通告,叫停非法炒港股行为,禁止各证券公司、咨询机构以介绍、引导、组织等各种形式进行港股的代理和咨询业务,隐瞒不报或不立即纠正的,一经查实,证监会将依据《证券法》严厉处罚,甚至撤销责任人的证券经营资格和从业资格。所以,从严格规章制度来看,在目前情况下,必须严格禁止券商违规为客户开设港股帐户的行为。 

    但尽管如此,对于券商抢跑“港股直通车”的做法,还需要辩证看待,不能一棍子打死。毕竟目前的市场情况与4年前已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是今年8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选定天津滨海新区进行试点,允许境内居民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投资海外证券市场,初期首选香港。虽然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港股直通车”的开通被暂缓,但“港股直通车”的开通毕竟只是时间的问题,开通是肯定的。更何况目前银行系QDII与基金QDII产品都已直接投资香港股市了呢? 

    “港股直通车”的开通是大势所趋。而在目前“港股直通车”还未开通之际,让国内投资者充分了解香港股市,做好投资港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显然大有必要。这样,一旦“港股直通车”开通,投资者也就不会面对港股,象无头苍蝇似的,四处碰壁,进而给自己的投资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而且,投资者在了解了港股的投资风险与投资机会之后,对于投资QDII产品,也会成熟得多,而不会象目前这样,在对港股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盲目地把资金投入到QDII产品中去,结果QDII产品投资亏损了,投资者后悔莫及。 

    所以,尽管券商抢跑“港股直通车”过程中违规为客户开立港股帐户的做法是应该要予以制止的,但对于券商举办港股报告会、提供港股咨询业务、向内地投资者提供港股股票的投资推介报告等做法,还是应该要予以辩证看待,毕竟此举有利于内地投资者了解香港股市,这应该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好事。当然,为了把好事办好,对于港股报告会的内容,作为主管部门来说需要严格把关,不能把报告会办成了港股投资的扇动会。而且提供港股咨询的,必须是拥有香港证券市场投资咨询资格的分析师;港股投资推介报告,也必须由拥有相关资格的分析师来撰写。 (皮海洲)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金融界 编辑:若玉
相关链接
·任志刚:希望“港股直通车”尽快落实
·港股直通车尚未开通 监管层提醒券商别浑水摸鱼
·券商抢跑港股直通车被警告 涉嫌违规
·“港股直通车”暂缓港股 11月成交额大幅双降
·谢国忠:港股直通车三年五年内不会开通
·港股直通车停滞 基金QDII放缓审批步伐
·摩根大通李晶称QDII威力大于“港股直通车”
·三剑客挡住“港股直通车”的四大理由
·李扬:“港股直通车”会坚定不移推进
·崔津渡:天津市仍然是港股直通车试点
·“港股直通车”晚点 为何争议日盛?
·外管局指“港股直通车”未搁置 会谨慎行事
·温家宝:将谨慎推行港股直通车计划
·曾荫权表示:港股直通车配套措施将推出
·“港股直通车”五问:会不会套牢境内资金
·美股港股A股跌势连连 “港股直通车”搁浅
·“港股直通车”存大变数 资金开始回流
·港股直通车仅是一种愿景 短期内不可能实现
推荐新闻
天津基金信托交易市场筹建方案已基本确定
新华社:跨行查询收费是国际惯例?
滨海商行18日开业网点要达50个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正式成立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基金获准发行
社会保障基金开设香港股市账户
万科推出限制性股权激励方案
G天威分拆子公司赴美上市
上市公司自有股份没有表决权
上海力推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系统
最新更新
皮海洲:券商抢跑港股直通车别一棍子打死
SEB要约收购苏泊尔倒计时 期限只剩4个交易日
2007年股民调查:九成投资者盈利 基民小胜股民
银监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正酝酿制定
明年股市存五大不确定因素 股民应调低预期收益
汇丰控股正在同监管层磋商A股上市事宜
从紧政策加大市场波动 震荡仍将是股市“主题”
20家主流券商不谋而合圈定明年5大龙头行业
2007年12月17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震荡市业绩表现较大分化 小盘基金表现抢眼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