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酷 尚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乐活中国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信息内容 【字体:
广东出台中国首部关于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
2007-12-2 16:01:12

    中国首部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通过的《条例》对草案进行了两处重要修改,使广东省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更为严格。

    《条例》将草案中“本行政区域内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由上一级监察机关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分”的规定,修改为“本行政区域内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分。”这表明,在广东省,只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就要受到处分。

    对于草案中“对不履行召回义务的食品销售者、餐饮经营者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项条款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容易导致执法不公。因此,在最终通过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中,该条款将处罚下限提高到五千元,上限保持五万元不变。

    《条例》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记者肖文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新华网 编辑:周红艳
相关链接
·张德江:广东过去五年成功经受了四个重大考验
·辽宁保农产品安全 吊销9张“无公害”证书
·中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审议 提出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北京食品安全条例已审议 经营者不召回罚款30万
·工商总局:彻底解决小摊点无照经营食品问题
·食品安全法草案已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外交部发言人:中国的食品总体上是安全可靠的
·李长江:食品安全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陈竺:国际社会应携手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将加快审议出台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高层论坛通过《关于食品安全的北京宣言》
·周一岳呼吁国际间设平台签发电子卫生证明书
·广东省房协会长:明年房价仍会上涨 涨幅会放缓
·政协委员称洋快餐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陈冯富珍:食品安全成为公共卫生主要关注点
·广东拟规定违反食品标准最高可罚20倍
·铁路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进入验收总结阶段
·吴仪为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开幕式致辞并提出五点希望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
广东出台中国首部关于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
中国四大沙地之一的科尔沁沙地再现碧草蓝天
第七届中国农民旅游节在浙江横店举行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12月起实施
满洲里口岸前十月对俄出口运量同比增加50%
港铁时代启幕 香港地铁与九铁合二为一
北京促销安全检查刚结束 限量促销又死灰复燃
退役兵离队方式变革 北京300余退役兵自行返乡
美国2008绿卡抽签揭晓 共515名台港居民中签
温家宝:中日关系面临进一步发展良好形势
新闻线索: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