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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长期用工需要慎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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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专家解读《劳动合同法》:试用期不得超6个月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细则将出台 间隔不足一年算连续合同
2007-12-26 10:04:39
    简要内容: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6日电:《劳动合同法》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对长期用工劳动合同的签定进一步规范。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26日电:《劳动合同法》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对长期用工劳动合同的签定进一步规范。 

    长期以来,我国各类型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合同期限没有应有的重视。从有关调查来看,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普遍以短期为主,而且,较为普遍地存在“不求同年同月签订,一律同年同月终止”的一刀切现象。

    《劳动合同法》提出了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同再续订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目前的短期合同,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将随立法的新要求而有所调整,中长期用工将成为劳动合同用工的主要形式,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以及解雇成本的增大,要求用人单位在长期用工签署劳动合同时,更要特别慎重。(赵增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董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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