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什么是社会保障
问:村民老王近日常在广播和电视上听到“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农村社会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提法,他觉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个好事情,但究竟什么是社会保障呢?
答: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简单来说,社会保障就是依据一定的法律或规定,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保障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直接目的。
我国《宪法》第44、45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可见,对公民实行社会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基本责任。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什么是农村社会保障
问:村民老王知道了社会保障是什么,但他觉得什么是农村社会保障还是不清楚?另外,他还想进一步了解国家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法规?
答:农村社会保障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国家、集体、农民投入为主体,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而在生活上发生困难的农民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
我国现行有关农村社会保障的政策法律主要是指国务院的通知、国务院制定的条例,中央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制定的法规、规章等。比如,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制定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卫生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又如,上海市制定实施的《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辽宁省制定实施的《辽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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