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内容: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4日电:今后,凡是列入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在办理项目开工的同时,到市档案局办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日前,市档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档案登记、验收制。 |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4日电:今后,凡是列入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在办理项目开工的同时,到市档案局办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日前,市档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档案登记、验收制。
据介绍,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每年由市政府批转的、市发改委和市建委确定的市重点建设项目所产生的档案。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立项、建设、配套、设备安装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各个环节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涉及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该《意见》提出,要建立以项目法人为主体的项目档案管理机制。(王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