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4日电:为依法加强土地、规划和市容管理,坚决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全县城市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以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为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县城和团泊新城规划区内以及静海县境内主要道路两侧,未经县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批准一律不准进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活动,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限期自行拆除。对有禁不止,拒不拆除的,县政府将组织力量进行强行拆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在县城和团泊新城规划改造区域内,凡未经批准擅自非法抢占强建的房屋,在实施住宅成片改造和村庄整体改造时,作为违法建设一律不予经济补偿,绝不能让少数投机取巧、非法谋利的人占到任何便宜。
三、县政府已责成县综合执法、规划和土地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对继续抢占强建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抢建一处拆除一处,对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治安处罚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200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