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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禁止和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
2007-12-4 14:47:01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4日电:为依法加强土地、规划和市容管理,坚决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全县城市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以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为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县城和团泊新城规划区内以及静海县境内主要道路两侧,未经县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批准一律不准进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活动,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限期自行拆除。对有禁不止,拒不拆除的,县政府将组织力量进行强行拆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在县城和团泊新城规划改造区域内,凡未经批准擅自非法抢占强建的房屋,在实施住宅成片改造和村庄整体改造时,作为违法建设一律不予经济补偿,绝不能让少数投机取巧、非法谋利的人占到任何便宜。

  三、县政府已责成县综合执法、规划和土地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对继续抢占强建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抢建一处拆除一处,对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治安处罚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2007年11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董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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