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7日电:扰工商大港分局介绍目前,市场上部分蜜饯类食品质量问题突出,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时注意。
最近,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蜜饯类食品实施了质量跟踪监测,特别是对有过监测不合格记录企业的产品进行了质量再监测。本次监测依据GB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GB10782-1989《蜜饯产品通则》、SB/T10057-1992《山楂糕、条、片》、SB/T10087-1992《话梅(类)技术条件》及商品明示企业标准,对北京、天津、广东、浙江、山东、河北、广西、山西、甘肃、陕西、安徽、福建12个省、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经营的蜜饯类食品进行了监测。重点检测水分、总糖、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着色剂、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霉菌等11项指标。结果表明,一些曾有监测质量不合格记录的企业,通过加强质量管理,产品已达到了有关标准要求,但是个别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虽经多次监测但质量仍不合格。工商部门提醒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慎重经营或购买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经营者如继续销售上述企业的产品,必须严格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按照批次索要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进行重点检查验收。
本次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个批次霉菌超标。霉菌指标反映食品被霉菌污染的程度,食品被霉菌污染后不仅造成腐败变质,而且有些霉菌还会产生毒素,给食用者健康造成危害;3个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超标。二氧化硫是常用的食品防腐剂、护色剂及杀菌剂,标准对蜜饯类食品中使用二氧化硫有严格限定。二氧化硫及其衍生物会对人体多种器官及呼吸系统产生危害;3个批次苯甲酸超标。苯甲酸是使用范围很广的抗霉菌剂,长期过量摄入苯甲酸指标超标的食品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2个批次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超标。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消费者食用较多糖精钠,会影响消化吸收,使食欲减退。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对身体健康不利。此外,此次监测还发现个别蜜饯类食品存在水分、总糖指标不达标现象。
对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蜜饯类食品,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依照法律、法规实施了处罚。工商大港分局要求相关食品经营者必须立即停止销售质量不合格的蜜饯类食品,对继续销售质量不合格蜜饯类食品的企业,本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蜜饯质量不合格生产企业及食品名单:兰州凤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话梅皇”(精制蜜饯)、普宁市创顺食品有限公司的“情感玫瑰梅”、潮安县百利食品有限公司“澳洲西梅”(蜜饯、凉果类)、潮安县宏泰记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味酱西梅”、潮安县荣园食品有限公司“好滋味红葡萄”(话梅类蜜饯)、永清县别古庄好味来食品加工厂(包装商)“杏肉”、河北怡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雪山楂”、山西闻喜东鑫果脯厂“東鑫山楂系列”、兴隆县果脯厂“野山楂果丹皮”、山西胃乐食品有限公司“杏果脯”、天津市华宴食品有限公司“金日子山楂糖卷”、山东沾化健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鲜橙山楂夹心饴”。 (常志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