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日讯:1月26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由于被害人扰乱法庭秩序,殴打法警,使庭审中断6小时,两名被害人受到处罚,案件延期审理。
上午9:00,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刚被带进法庭,被害人李某、傅某(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便对被告人破口大骂,审判长制止无效,执庭法警进行劝阻,被害人李某不听劝阻反而对法警进行谩骂、纠缠。此时,被害人傅某上前将法警张某嘴部抓破,并拿起护栏柱上的木盖要砸书记员,被女法官夺下。法庭秩序一片混乱,庭审被迫停止。
事件发生后,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亲自对两名被害人进行法制教育,并晓以利害,说服工作达两个小时,最终两名被害人低头认错,写下悔过书,并向被打法警赔礼道歉。根据两名被害人的过错情节,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分别对被害人李某和傅某处以500元和300元的罚款。两名被害人当即如数交纳了罚款。下午15:00,法庭继续开庭,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张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