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政 务 | 滨 海 | 财 经 | 娱 乐 | 体 育 | 专 题 | 社 区 | 生活家 | 强国博客
首页>>新闻中心>>022快报>>信息内容 【字体:
天津北洋涉外专修学院涉嫌欺诈 津门空姐梦成空
2007-2-1 11:57:47


(资料图)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日讯:“只要经过国内国外的培训,拿到乘务资格证就可以在22个国家做空姐,年薪可达30万元。”这样极具诱惑力的承诺,让郑州女孩秦晴(化名)带着满腔热情去追寻她的空姐梦,然而她拿到那份新西兰乘务资格证后,学校却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8万余元的花费也一去不复返。

    广告夸海口吸引郑州妹

    2005年8月,刚刚中专毕业的郑州市中牟县女孩秦晴才20岁。一次偶然的机会,秦晴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招收空姐的广告。“新西兰航空公司在华招收空乘培训生”,“天津市北洋涉外专修学院独家买断”,“外航空乘”,“安排就业”,“年薪30万”等字样深深地吸引了秦晴。同年8月31日,秦晴便与天津市北洋涉外专修学院(以下简称北洋学院)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和一份补充协议书。在补充协议书中约定:“乙方(秦晴)学员取得新西兰航空公司培训中心颁发的乘务资格证书后,甲方(学院)提供6个月以内就业,否则10日内退回新西兰全部学习费用6万元整。”当时秦晴还交纳了5724元国内培训费,以及赴新西兰的培训费6万元整。

    难圆空姐梦愤怒上法庭

    学习期满的秦晴带着一张写满英文字母的乘务资格证回到国内,等待学院给其安排工作。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补充协议上约定的“6个月”也已经过去,秦晴的空姐梦仍没有实现。学院既没有为秦晴找到22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空姐工作,也没有按约定退还6万元培训费。

    2006年7月13日,秦晴一纸诉状将天津市北洋涉外专修学院诉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北洋学院返还秦晴培训费6万元。2006年11月28日,学院向法院提出上诉。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审理认为:北洋学院在明知其既无解决能力又无合同保证,既无保证就业的本意又不承担保证就业的义务之情形下,不履行法定的提请注意义务,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国家的公共秩序,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二审法院最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北洋学院的上诉,维持原判。(记者张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来源:人民网·河南视窗 编辑:郭晋
相关链接
·欺诈固话包月现象惊现津城 红桥区一住户被骗
·提防“短信欺诈” 不要轻易回复陌生号码
·小心新年电信欺诈诱骗 可疑短信息千万别回
·电视购物没有发票 拒绝购买却遭骚扰
·话费欺诈有新花样 回拨一个来电百元话费就没
·摸奖不花钱中奖得掏钱 路边免费抽奖不可信
·有人用“小秘书”骗你电话费 实是声讯台欺诈
·假借回收铅笔之名骗取投资者培训费
·物价局全市清查 规范收费秩序禁止价格欺诈
·出招专项整治商业欺诈 严查违法广告虚假促销
推荐新闻
最新更新
天津北洋涉外专修学院涉嫌欺诈 津门空姐梦成空
“抢租”汽车过大年 “本本族”们纷租车过年
组图:狂妄成为历史 顺驰中国12年努力前功尽弃
塘沽建材路清整违法“牌匾”38块灯箱招牌被清
淘汰危机紧盯不良中介 二手房中介新年不好过
韩启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孙本开:提高弱势群体收入 扩大社保覆盖范围
从源头治污,国家发改委盯上渤海工业群
唐延芹:增强社保能力 实现社保医保新突破
天津关注医食住行 戴相龙表示加强房地产调控
热线电话:
022-23620022
报料邮箱:
关于我们 | 视窗活动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人民日报驻天津记者站网络中心 京ICP00006号 津ICP备07000061号
〖人民网·天津视窗〗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