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偷包持刀拒捕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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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2-1 13:06:09 |
一男子伙同他人砸碎停放路边汽车的车窗,盗窃车内财物。在被群众发现后,该男子为抗拒抓捕持刀相胁。日前,东丽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3年,罚金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26岁的覃某系广西来津务工人员。2006年9月1日,覃某伙同韦某(外逃)窜至东丽区大毕庄村附近,发现被害人贯某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内放有一个休闲包,二人遂用石头将车窗砸碎,将包拿走(内有人民币8.5万元)。就在二人欲乘车逃走时被周围群众发现,为抗拒抓捕,覃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威胁,最终被众人抓获。(孙启明 马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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