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日讯:两名男子以买到的牛奶生产日期超前欲向媒体曝光为由,向厂家勒索钱财,后两名男子被塘沽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日前,塘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对二人予以量刑。
法院查明:2006年9月20日,张某某、王某某经预谋,以市场上购买到的内蒙古某品牌袋装牛奶生产日期超前,欲向媒体曝光为由,通过打电话向内蒙古某实业有限公司敲诈人民币2万元。翌日,王某某在塘沽区海河外滩公园与该公司人员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后协助警方将同伙张某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张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勒索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张檬 郝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