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2007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办涉案赃物专场拍卖会,在此次的拍卖品中,手表和金器类不少是假货:一条铜制的项链底价只有20元,一对假瑞士梅花表底价也只有100元,但都无人问津。(1月31日《安徽法制报》)
赃物拍卖会居然拍出假货,也就是说,贪官受贿收进了假冒伪劣产品,这可真是天大的笑话,让人捧腹。到底是谁“忽悠”了贪官呢?
是行贿者?似乎不是。向贪官行贿,要么是其下级,要么是有求于其手中权力的人,谁能“胆大包天”送假货?由此看来,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行贿者买假货而不知是“假货”,贪官收假货而不识是“假货”。
贪官或许并没有鉴别分辨“假金项链与真金白银”的专业本领,但显然,这不是受贿收下假货的真正原因。根子在于,无视党纪国法、利欲熏心的贪官,受贿成为习惯,“礼品”连看都不看就置入“高阁”;或者,行贿者太多,得到的“贡品”数量巨大,贪官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辨别真伪了,大多匆忙藏进“小金库”
了事。从这个角度看,谁也没有“忽悠”贪官,是贪官内心的贪婪“忽悠”了自己。
受贿所得到的这些假货在拍卖会上让自身丢了丑,这恐怕是贪官们未曾想到的。对此,一位网友讽刺地说——这样说来,社会上的那些造假者也并非“一无是处”,希望造假者多多造假,以多多“忽悠”贪官。这当然是一句戏言,但“赃物拍卖拍出假货”,却无疑再一次发出沉重的警示:任何外在的诱惑,其实都是客观因素,真正导致身心变质的原因,还是内心巨大的贪婪。(陈一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