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小偷,偷了价值数十元的钢管扣件被追跳入池塘。现场有数百人围观,唯一出口被围观群众占住,小偷不敢游上岸怕遭暴打。小偷就这样沉下去了,淹死了。青年小偷被淹死的同时,围观者还在无聊地讨论,这池塘有多大,有没有200平方米?(1月31《东南快报》)
逃到池塘里的是个小偷,不管是否初犯、能否悔改、恶劣程度,只要扣上小偷的帽子,就可以把对所有偷盗者的愤怒都转嫁到眼前的小偷身上。众夫所指,痛恨的嫁接与厌恶的集中化,小偷被逼死池塘,也在情理之中。可以说,这个青年小偷是替所有的小偷死了一回,是死在了民众对“小偷”群体的仇恨上。
老鼠生来就有偷盗粮食的天性,可盗窃并不是人的天性,只是一时的道德出轨,完全可能改正重新做人。一概把小偷“老鼠化”,不给机会一棍子打死。做法不人性不说,还可能让走上穷途末路的小偷狗急跳墙产生更恶劣的罪行。
对小偷一概“老鼠化”,已成为社会的潜规则。“老鼠化”的潜规则,让很多想重新做人回归社会者,得不到社会的接纳和宽容,无奈只好选择再次犯罪,让社会问题更加恶化。
请别再把小偷一概“老鼠化”了,打死一个小偷不是我们的目的,让偷盗行为绝迹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李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