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对重要文件进行解读,规定“凡是市政府发布、或经市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均需进行解读”,强调“要使用人民群众读得懂、听得明的语言”来撰写解读文稿。(1月31日《新华每日电讯》)
概括上述规定为一句话:文件要让百姓读得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发文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可以说,除了一些机密特殊文件外,为百姓办好事、解难题,应是政府所有文件的共同指向。为百姓办事,解决问题,首先应让群众明白文件上说的是什么。然而,目前各地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不少文件都高深晦涩,大部分群众根本就看不明白。
一些为百姓办事的文件成了群众眼中的“达·芬奇密码”,原因大概有三。其一,太追求“专业”。“术业有专攻”,在个别官员眼中,制定文件是展示自己才艺的舞台,不把文件制定得专业一些,不足以凸显其专业素养高人一筹,百姓是否看明白则无关紧要。其二,远离群众,没有让百姓看得懂的能力。个别人“取悦于上”有余,却极少关注老百姓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根本不知道百姓想什么,不会说百姓的话,自然也就写不出让百姓看得懂的文件。其三,有意为之,减少被监督的压力。政府要依靠文件开展工作,其工作要接受百姓的监督与评判,如果把文件弄得与“天书”一般,百姓监督自然无从入手,这与患者无法监督擅于写“天书处方”的医生如出一辙。
凡此种种,危害巨大。为了发文而发文,惟繁琐、晦涩的程式化、形式化文书为上,不仅剥夺了百姓知情权与监督权等法定权利,还大大消弱了文件的公信力和可执行性,也助长个别官员不务实际、不求实效的不良风气,百姓利益因此受损,政府形象因此受害。
文件要让百姓读得懂异常重要,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实现“百姓读得懂”这个要求,首先需要有关人员提高对政府文件本质的认识。政府之文不是专家学者之文,也不是官员私家读本,而是为民之文,百姓之文,通俗易懂应是其基础与前提。其次,文件背后是文风。只有心系群众,深入基层,认认真真察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会说百姓的话,才能写出百姓看得懂之文。另外,还必须以健全的制度保障政府文件让百姓看得懂。郑州强调“要使用人民群众读得懂、听得明的语言”来撰写文稿,为完善这种制度吹来了一股新风。笔者期待郑州新规见诸行动,落地生根,在更大范围内产生涟漪效应,让“百姓读得懂”的文件新风吹遍大江南北,吹得“天书文件”寿终正寝。(孙秀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