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0日讯:昨日,我省与北京、天津、山西、山东、河南五省市的高速交警领导相聚石家庄,协商省际间高速公路管理的联动机制,以确保“春运”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春运”和重大活动呼应协作
据了解,“春运”和其他重大活动期间,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高速交警将加强协作,高速公路省际交警支队和大队保持密切联系,做到彼此呼应,协作配合。六省市高速交警在省际交界处的安全检查服务站,对客运车辆重点监控,相邻交警大队按照“以检查入境车辆为主”的原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逐一登记检查。“春运”及车流、客流高峰期,相邻省、市根据回乡返城流量、流向特点,确定重点检查服务站,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协作配合
高速公路发生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群体事件等,可能影响邻省道路正常通行或需要邻省、市协助交通管制的,相关省界高速交警支队(大队)需在第一时间通报相邻省市的高速交警支队(大队),接到通报的支队(大队)及时组织警力,在适当的地点进行交通疏导或交通管制,通过道路显示屏、广播电台及时向社会发布路况信息。
六省市还互相协商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分流点(一处或多处)出现饱和情况不再具备分流条件时,由对方封闭道路。省界道路封闭后,省际间高速公路均应在省界设置警力,观察路况,通报情况,处置滞留车辆。
■交通违法、刑事案件协查配合
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或治安、刑事案件,需要相邻省市协助堵截查缉的,高速交警立即发协查函,另一方立即部署警力控制辖区出入口,查获嫌疑车辆。
六省市高速交警还协商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严重交通违法和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实行省际间的抄告。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非客员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高速交警除依法处罚外,定期将有关情况抄告车籍所在地高速交警支队(大队),并进而抄告到当地车管部门、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记者栗占勇) |